通知公告

关于制定2020版本科专业理论课程和实验(实习)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

    2021-01-08 17:11:12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  各专业教研室:

 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、落实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文件,是组织课堂教学、实施教学管理、教学质量评价及指导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。我校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修订完成并实施,为更好地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学校决定启动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,学校启动了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。

  依据学校青农大教发〔2021〕1号和青农大教发〔2021〕2号文件精神,现就我院理论课程和实验(实习)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情况,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基本原则

  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,坚持“以学生为中心,学习成果导向”原则,融入劳动教育,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,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型、应用型人才。

  二、制订范围

  学院五个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理论课程(含理论课内的实验项目),以及所有单独设置的实验(实习)课程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1.各专业教学大纲均由专业教研室负责组织制订。

  2.任课教师要加强调研,积极参与教研室组织的研讨活动,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,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、要求及教学内容,认真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。

  3.对于教育部规定教学目标要求和教学内容的课程,任课教师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文件,在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时要符合文件精神。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(主任)要审核把关。

  4.开课学院为设课学院制订的课程教学大纲,由设课学院将开课内容提交至开课学院,开课学院任课教师根据内容,制定相应的大纲并将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设课学院审核。开课学院任课教师同时提供“跨学院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”交设课学院。

  5.按照专业类别将课程教学大纲汇总,统一提交教务处,教务处完成全校课程教学大纲的网上公布等工作。

  具体按照学校青农大教发〔2021〕1号和青农大教发〔2021〕2号文件执行。

  四、时间安排

  1、4月30日前,各专业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工作。

  2、5月7日学院统一将课程教学大纲及审核表提交教务处。

编辑:张妍

责任编辑:祁琳